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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发展手工制作促进贫困残疾妇女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6-03 07:32:53    来源:延边州残联
吉残联发〔201842

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残联、扶贫办(发改局)、妇联,县(市、区)残联、扶贫办(发改局)、妇联:

       现将《发展手工制作促进贫困残疾妇女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吉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20189月14日 发展手工制作促进贫困残疾妇女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残联等31部门《吉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20年)》相关要求,引导和帮助贫困残疾妇女通过发展手工制作业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创业,提高家庭收入,根据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发展手工制作促进贫困残疾妇女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2020年,以增加贫困残疾妇女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为目标,通过开发手工制作项目、岗位、开展技能培训、搭建展示展销平台、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扶持就业创业等措施,为全省2000名以上贫困残疾妇女提供高质量、精准化的免费手工制作技能培训,帮助1250名以上有就业创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残疾妇女从事手工制作,实现就业增收。

  二、主要措施

  (一)开发项目,抓好培训,切实提升脱贫能力

  1.多渠道开发手工制作项目。各地要根据新形势下社会经济的发展,顺应市场需求,结合区域手工制作业发展实际、区域特色经济、旅游市场需求和残疾妇女就业特点,宜绣则绣、宜剪则剪、宜编则编。通过与校、企合作、社会征集、委托设计等方式,积极拓展通用性广、时尚前沿、产品市场需求量大、符合发展趋势的手工制作项目。

  2.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将残疾妇女手工技能培训纳入“吉林巧姐”培训计划和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统筹利用人社、农业、残联、妇联等行业培训资源,搭建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特教院校、“吉林巧姐”手工制作基地、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托养机构为载体的残疾妇女手工技能培训网络,通过集中办班、分散委托、订单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贫困残疾妇女手工技能培训,有效增强脱贫致富本领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开拓就业途径,提供专业服务

  1.拓展产销渠道。大力推动手工制作进农村、进社区,主动与成熟企业对接,积极拓展产销渠道。通过探索“公司+协会+农户”、“扶贫车间+农户”等创新创业模式,形成集培训、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残疾妇女手工制品产业链。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快、新、广、众的特点,引导帮助广大贫困残疾妇女接触熟悉互联网,指导其通过网上学习、网上宣传、网上开店来推销自制的手工产品。

  2.强化创业就业服务。各级残联、扶贫办、妇联要充分发挥部门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优势,着力扶持一批吸纳残疾妇女就业创业的手工制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就业(扶贫)基地发展。加大对手工制作残疾妇女的就业创业服务,有效开展“一对一”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切实帮助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残疾妇女解决创业资金困难,力争实现创业一人、脱贫一户。大力培育残疾妇女致富带头人、女能人,引领带动更多残疾妇女参与手工制作,实现脱贫致富,确保“精准扶贫”落到点上,扎到根上。充分发挥吉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作用,广泛募集资金,为贫困残疾妇女就业创业提供服务和帮助。

  (三)加强交流展示。鼓励和支持残疾妇女手工制作机构、自主创业残疾妇女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妇女手工艺交流展示等活动,促进相互交流,提高技能,展示形象。依托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残疾人作品(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全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吉林巧姐”网络平台等,充分展示残疾妇女手工产品、作品,推动品牌打造,扩大影响面,实现顺畅销售。各级残联、妇联在组织相关技能竞赛中,要有一定比例的残疾妇女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帮助残疾妇女摆脱贫困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发展手工编织与制作,作为维护残疾妇女劳动权益、推进同步小康的重要内容和“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沟通协调,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举措中找准工作定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合力帮助和扶持残疾妇女就业增收。

  (二)做好调查摸底。各地要对本地贫困残疾妇女在手工制作领域的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基本状况、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发展需求,及时制定针对性地培训、帮扶计划,明确实施步骤、措施和职责分工,把帮助贫困残疾妇女脱贫致富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准抓实,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三)做好资金保障。项目所需资金从当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可通过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补助资金解决。各地残联要统筹规划,主动协调本级财政部门确保资金足额按时到位,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定执行,并对资金使用进度和方向进行监管。

  (四)加强项目督导。县(市、区)残联、妇联、扶贫部门要抓好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实名制动态管理,贫困残疾妇女培训就业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就业培训纸质档案完善、规范。各市州要结合所辖各县(市、区)贫困残疾妇女实际情况,及时分解任务指标,并加强对发展手工制作促进贫困残疾妇女就业脱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省残联省妇联和省扶贫办将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绩效评价

  各市州于每年121日前将本地年度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完成名单(列表形式统计汇总每位残疾人基本信息)、典型经验举措、存在突出问题等内容报送省残联、省妇联和省扶贫办。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脱贫攻坚各项惠民政策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脱贫典型和帮助残疾妇女就业增收典型,用鲜活事例教育引导带动更多贫困残疾妇女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努力营造残疾妇女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联系方式

  省残联教育就业部 孙井微

  电话:0431-827145478505

  传真:0431-88935832

  省发改委开发指导处 徐东亮

  电话(传真):0431-88905913

  省妇联发展部 刘畅

  电话:0431-81162365

  传真:0431-81162388

  附件:全省贫困残疾妇女就业脱贫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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